工会主席是工会委员会的领导者,是负责学校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。
1、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,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的日常工作。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、定期布置、检查、总结工作,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。
2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和以民主管理为重点,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,全面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。
3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、工会委员会,发扬民主、集思广义。
4、支持学校行政的工作,参加学校的发展规划,教育改革和生活福利等重要工作的讨论,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5、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,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各项工作。
6、注意倾听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应及时向党支部和学校行政反映、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,协助学校行政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。
7、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、体育活动。
8、负责工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政治学习、评先、评奖工作。
9、协助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工作,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10、审批工会活动经费。
11、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付的其他工作。